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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系学生成绩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2-11-01 编辑:Admin 点击:[]

建筑工程系学生成绩管理规定

一﹑期末成绩管理

每学期学生成绩由系里组织专人统计输入,学生在假期期间可上网查询个人成绩。方法是:进入学院网页→点击院系导航→点击教务信息(特色专栏)→用户名﹑密码均输入学生证号,并选择学生身份进入即可。

﹑成绩查询

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成绩查询时间,系教学办负责把上学期学生成绩分发给各个教学班,学生对成绩有疑义,可以班为单位,写清班级﹑学号﹑科目,并由班长或学习委员统计好报系教学办统一查询。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查询,且超过时间不接受查询。

﹑补考统计

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的周三之前为补考门次统计时间,依然以班为单位,按补考统计表的要求,写清班级﹑时间﹑姓名﹑学号﹑科目顺序,在不及格学生科目下面靠一面打“”(注意不要打在中间),并由班长或学习委员统计好报系教学办备案。

四﹑补考准考证办理:

每学期开学第三周的周三之前为补考准考证办理时间, 依然以班为单位,按补考统计表的统计结果,补考学生每人交一张照片﹑并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, 由班长或学习委员统一到系教学办办理。

五﹑毕业生补考事宜:

毕业生补考工作听从院教务处安排。

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。

建筑工程系 教学办

2008年8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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