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坚持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。
2.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服从院系和教研室的工作分配,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。
3.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,刻苦钻研,积极进取,勇于创造,不断提高学术水平。
4.认真研究教育科学,努力掌握教育规律,更新教学内容,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改进教学方法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。
5.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严于律己,管教管导。
6.教书育人,负责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,鼓励学生勤奋学习,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,并身体力行,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师德规范。
7.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学生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,确保学生的培养质量。
8.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学生的招生计划、入学考试命题、试卷评阅、复试及录取等有关工作。
9.参加专业研究生指导小组制订学生培养方案的工作,根据培养方案与学生一起共同制订、调整、修改学生培养计划,并主持实施。
10.指导学生按培养方案选课,及时了解、检查学生学习进度情况,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任务,承担学生的教学任务,作好学生的考核工作。
11.积极参与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