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系(部)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表
系别:
考核项目 |
项目 分值 |
评价 项目 |
评价指标 |
自 查 得 分 |
检 查 得 分 |
常规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40 |
5 |
计划与总结 |
1.有教学工作计划(台账),1分;有全期的教学工作总结(包括日常教学、实践性教学和教学督导等内容),2分。(不及时上交扣1分) 2.授课计划齐全,2分;每缺1份扣0.1分。 |
系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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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教学 运行 |
3.教案应有数量 ,实收数量 。2分;每缺1份扣0.2分。教案不规范每份扣0.1分 4..教师日志应有数量 ,实收数量 。2分;每缺1份扣0.2分。 5.调、停课及请假手续齐全,档案资料完整。1分。手续上报不及时每人次扣0.1分 |
系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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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教师上课使用普通话,1分。在课堂上不传播不当言论,1分。 7.上课无迟到、早退、接打手机、缺课等现象。3分;违犯者每人次扣0.1分。 |
教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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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教学 督查 |
8. 有系部督导小组工作计划(台账),2分。 9. 每周至少两次常规教学检查。2分。每缺一次扣1分。 10.常规教学检查的记录资料内容完整、规范。2分。 |
系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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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对承担本系部教学任务的教师,每学期按要求进行至少一次的教学测评,测评资料完整、规范。2分。 11.每周及时上报教学反馈信息,内容填写完整、规范。2分。 |
督导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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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考试 组织 |
13.按照有关规定命题,试卷分数统计和试卷内容等准确,无泄题、试卷出现错题等违纪现象。1分,每出现一次错误扣0.5分。 14.及时上报系部考试安排。1分。 15.按学院要求合理组织考试,试卷封装和批改等符合要求。1分 16.及时录入成绩并上报纸质成绩,1分。成绩录入错误每人次扣0.1分。 |
教务处 督导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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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教材 选订 |
17. 按学院要求及时选订教材。3分 |
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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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教研活动 |
18.教研例会不低于2周1 次,记录规范、完整。4分;每缺失1次扣1分,记录不规范每次扣0.5分。 19. 教师听课记录每学期每人不少于6学时,听课记录完整,4分;每缺失1人次扣0.1分。 |
系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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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与课程建设 35 |
6 |
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|
20.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,改动报批手续齐全者。5分 21.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总结。1分 |
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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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教改与课改 |
22.每学期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教改、课改,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。5分。 23. 教改项目经学院验收合格,每一项2分,最高6分。 |
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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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重点建设项目 |
24. 当年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名称 加6分;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名称 加3分。 |
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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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专业与课程建设活动 |
25. 每开展一次规模较大、层次较高、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学活动3分。活动计划、方案、总结等每缺失1项扣1分。教务处无备案扣1分。 本年度开展教学活动名称A B |
系部 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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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精品资源课程奖励 |
26.当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名称: ,评定级别为国家级6分、省级4分、院级2分 。 |
教 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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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证书教育5 |
5 |
双证书 管理 |
27.学生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的相关资料保存完整,并能按要求及时上报认证结果和相关资料,2分;没有按时上报扣1分;资料保存不全扣1分。 28.应届毕业学生“双证书”获证率达到90%以上,3分; 获证率达到60%----90% (含90%),2分;获证率达到60%以下,不得分。本系获证率 |
系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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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和学生技能竞赛15 |
3 |
组织管理 |
29. 每年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至少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一次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有计划和总结,工作落实到位,相关资料保存完整,3分;每缺失1份扣1分。没有备案扣1分。本年度参赛名称 |
系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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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学生竞赛成果奖励 |
30.按当年获得最高级别奖励赛项计分。 本年度获最高奖项大赛名称及等次 当年获国家级一等奖7分,二等奖6分,三等奖5分;当年获省级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;当年获市级一等奖4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2分;当年获院级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;缺失证书资料不计分。 |
系部 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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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教师技能竞赛成果奖励 |
31.按当年获得最高级别奖励赛项计分。 本年度获最高奖项大赛名称 获奖等次 当年获国家级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。当年获省级一等奖4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2分;当年获市(院)级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;缺失证书资料不计分。 |
系部 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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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5 |
32. 没有按时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其它教学工作,每次扣1分。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。 |
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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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得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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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1.上述各得分项均不超过该项总分值。
2.系部自查得分项只填写由系部自查的部分得分,其他项由教务处和督导室会同计分。
3.由系部和教务处共同计分的项目,系部如实填写并计分,教务处根据备案情况予以扣分,
并核计系部实际得分。
4.此表一式二份,由系部盖章、教学主任签字后上交检查人员一份,送交教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