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活动

当前位置: 学院首页>>教学科研>>教学活动>>正文

建筑工程系2009年度教学改革观摩课评比活动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12-11-01 编辑:Admin 点击:[]

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

2009年度教学改革观摩课评比活动实施方案

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教学改革,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树立改革意识,努力探索高职教育教学规律,积极改革创新,使优秀的教师能尽快脱颖而出,我系决定开展2009年度教学改革观 摩课评比活动。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组织与领导

组长:代骅

副组长:石俊霞赵冬梅

评委:顾卷良 杨子峰 王文甫 姚艳红 张彦鸽

李文涛 杨德志 于红杰

办公室成员:王会伦 李冠磊

二、参评资格

1、参评教师资格:凡在2008-2009学年独立承担教学工作(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),本学期担任教学任务,态度认真负责,教学效果优良(教学测评优良率达90%以上),未发生教学事故,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,均可报名参赛。

2、参评课资格:参评课程属本学期内容并与本学期该课程教学进度一致。

三、参评原则

1、注重导向性,突出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;

2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、学以致用的高职教学特色;

3、注重教书和育人并重的原则。

四、开展要求

1、教研室观摩课初评(11月9日~11月20日)

各教研室成立评审组,按照系教改观摩课实施方案,组织每位目前任课的教师进行初评和推荐,各参赛教师按照课程教学正常进度随堂观摩,不得影响正常教学。

2、系观摩课终评(11月24~27日)

从各教研室择优推荐的教师中确定8名教师(装饰教研室4名、工程教研室3名、监理教研室2名)参加,被推荐参加系观摩终评的教师须填写教改观摩课参评情况登记表和“教学改革观摩课评比推荐表”,于11月21日报系观摩课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3、本次教改观摩课综合成绩评定由两部分组成:评委随堂听课评分(满分70分),平时教学效果测评分(满分30分),旨在综合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、教学态度与教学效果,综合评议后确定参评者的获奖等级。

五、奖励

对在系教改观摩终评活动中表现突出者,按一等奖一名,二等奖二名,三等奖一名名额上报教务处,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,并将给予奖励。其余四名教师由系予以奖励。

建筑工程系

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

上一条:建工系09级工学结合试点班进行认识实习 下一条:建筑工程系2008年度教学改革观摩课评比活动实施方案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