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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工系2015年督导工作条例

发布时间:2016-05-30 编辑:Admin 点击:[]

为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,完善质量监控体系,促进我系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,特制定本条例。

一、督导组成员组成

本年度督导工作共分为教学纪律检查组、听课评课组、行政纪律检查组三组,各组具体成员如下:

1、教学纪律检查组:

组长:石俊霞 副组长:杨子峰

成员:禹建颖 黄金钰 赵旭伟 游学超 马盼 宋志广 周莹莹 黄耀乐

2、听课评课组:

组长:赵冬梅 副组长:姚艳红

成员:教研室主任、所有任课教师

3、行政纪律检查组:

组长:林果 成员:随机抽调

二、督导组工作职责

1、教学纪律检查组

开展日常教学巡视,每天一次不定时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检查,包括教师到位情况、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纪律情况并通报;

2、听课评课组

由任课教师自愿上报听课时间分组,每人每周至少听一节课,认真做好听课记录,并于教研会上进行评课。通过评课对教师的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能力、教改执行情况、教学效果、课堂纪律、学生对课程的反映、教书育人等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,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。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,用高职教学理念指导教师不断推行教学改革。

3、行政纪律检查组

随机抽调人员每周两次检查行政坐班人员和兼职人员到岗情况,教职工会议及活动参与情况并通报。

三、督导组督导结果的应用

督导组督导结果作为对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的依据。

四、督导组工作要求

督导组成员要明确工作目的,完成规定工作量,做到客观公正评价,不搞平均主义,不打人情分,并及时交流反馈,在月底按时按要求上交记录资料,完成打分汇总。

建筑工程系

2015年3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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